项目运行SO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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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目的
为使临床试验项目运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。
二、范围
适用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、各专业科室及其他相关科室。
三、标准操作规程
1.临床试验项目立项详见《临床试验立项SOP》
2.启动临床试验项目详见《临床试验启动和培训SOP》
3.实施临床试验项目
(1)专业科室负责人(也可以是主要研究者)负责项目组织和实施。
(2)研究者在试验中认真执行各项制度、职责、SOP与临床试验方案。完成受试者知情同意书的签署、筛选、入组、随访、数据采集等临床观察的全过程。
(3)科室资料管理员/指定人员进行临床试验记录文件/相关物资领取、分发、回收和保存。
(4)科室药物管理员/指定人员负责领取、转运、储存、分发、使用、回收药物并做记录。
(5)科室项目质控员对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进行检查、记录与监督整改,研究者负责对项目质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督促实施。
(6)有关方案修正的管理
1)对于重大方案修正,如新增或删除治疗措施、更改入排标准、有意义的增加或减少试验药物剂量、其他影响风险受益比的重大方案修正等,或方案修正内容较多,申办者和(或)主要研究者应及时报告机构办公室和伦理委员会,伦理委员会审核后,机构办公室督促申办者/CRO应组织研究者进行方案再培训,严格按照新修正的方案开展临床试验,重新获得知情同意,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。机构办公室秘书负责整理再培训会议记录并及时归档。
2)对于较大方案修正,如研究程序的修改、增加涉及药物的重要更新资料、安全性信息修正(如增加新的不良反应)、增加入组受试者数目、改变给药方式等影响风险受益比的情况等,申办者和(或)主要研究者应及时报告机构办公室和伦理委员会。伦理委员会审核后,机构办公室/主要研究者/项目负责人组织研究人员进行方案再培训,熟悉新方案的修正内容(见《临床试验内容修正汇总表》(JG-FM-009)),严格按照新修正的方案开展临床试验,重新获得知情同意,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,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。
(7)有关方案偏离的处理:试验过程中,若发现严重方案偏离的情况,如纳入了不符合入选标准或符合排除标准的受试者、符合中止试验规定而未让受试者退出研究、给予错误治疗或剂量、给予方案禁止的合并用药等没有遵从方案开展研究、持续违背方案、可能对受试者的权益/健康及研究的可靠科学性造成显著影响等违背GCP原则的情况等,主要研究者应及时向机构办公室和伦理委员会报告,伦理委员会审核后,机构办公室应出具《临床试验严重方案偏离处理措施告知书》(JG-FM-011),书面告知主要研究者和(或)项目负责人必须采取相应措施,如组织研究人员进行再培训、限制研究者参加临床试验的权利、安排高年资且经验丰富的研究者指导临床试验工作、拒绝受理来自该研究者的后续研究申请、加强受试者的观察与随访等,以保证在试验中严格遵循试验方案,切实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。
(8)机构的跟踪管理
1)机构办公室随时掌握临床试验项目的进度,及时调查、协调、解决相应的问题,并及时进行监督、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以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。
2)当科室进行项目首例筛选时,机构质量管理员应及时开展跟踪检查。
3)在项目结题前至少进行一次检查,根据项目难易或项目风险可适当增加检查次数。
4)试验期间机构质量管理员对临床试验项目进行质量检查,专业科室接受并配合检查、监查与稽查,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,确保临床试验运行质量。
5)机构办公室主任负责与主要研究者/申办者协调,及时解决试验期间出现的问题。
4.临床试验项目结题
(1)主要研究者向机构办公室递交《临床试验结题报告》(JG-FM-020)审核、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结题报告。
(2)专业科室资料管理员将临床试验记录文件整理完整,由主要研究者审核后,交机构办公室复审存入机构资料室。
(3)GCP中心药房管理员清点所有剩余试验用药物,退回申办方,同时将相关记录交机构资料室保存,机构办公室负责对试验用剩余药物的处理进行监督和管理。
(4)监查员将纸质CRF/EDC原件交统计单位进行数据录入和盲态核查,研究者负责回答及填写统计单位的质疑表。
(5)机构办公室主任与专业科室负责人和(或)主要研究者和(或)项目负责人参加临床试验项目总结会议。
(6)机构办公室审核试验进行阶段和结束阶段文件是否齐全,机构资料室负责临床试验原始资料的归档、保存和管理工作。
(7)临床试验经费在临床试验结束后由机构办公室进行结算,并由机构相关领导审核、财务部门核算。
(8)机构办公室负责向科室公布临床试验经费分配情况,由科室专人领取、发放,并如实记录分配明细。